教导部针对逐渐一个脚印加强制度建设职位教导办园系统全面起到这个行业的指导效果的个人意见
🅘作者:彭征海
发布时间:2013-04-25 16:52
来源:转摘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推动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培养大批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现就进一步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教育行业指导重要性的认识
1. 行业是建设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积极参与举办职业教育,认真指导职业学校办学,为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行业是连接教育与产业的桥梁和纽带。促进产教结合,密切教育与产业的联系,确保职业教育的规划、内容、培养规格、人才供给适应产业发展实际需求,行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离不开行业的指导。
2. 强化行业指导是职业教育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保证。“十二五”时期,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迫切需要职业教育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加强行业指导,是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是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整合教育资源,改进教学方式,突出办学特色,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能力的重要保证。在新的发展阶段,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要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充分依靠行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密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共同推进改革创新,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依靠行业,充分发挥行业对职业教育的指导作用
3.大力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职责。要支持行业根据发展需要举办职业教育,并对本系统、本行业的职业教育发挥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作用;明确举办职业学校的办学定位,完善管理模式,促进学历教育与培训有机衔接;整合行业内职业教育资源,引导和鼓励本行业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发挥资源、技术、信息等优势,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评估、职业技能鉴定及相关管理工作;收集、发布国内外行业发展信息,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与推广;提出制定行业职业教育规划咨询建议,参与国家对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等工作。
4.鼓励行业企业全面参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要以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为基本依据,遵照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组织教育教学。要依靠行业相关专业优势,充分发挥行业在人才供需、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专业布局、课程体系、评价标准、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师资队伍、企业参与、集团办学等方面的指导作用,促进行业在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不断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5.充分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的作用。发挥行指委的作用是新阶段保障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机制。各行指委要按照工作职能和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积极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咨询和建议,帮助和指导职业学校开展教学改革,成为职业教育政策的建议者、信息的传播者、校企合作的推动者、职业学校的服务者和相关活动的组织者。
三、突出重点,积极开展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工作
6.推进产教结合与校企一体办学,实现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指导学校和企业创新校企合作制度,建立健全校企合作新机制,积极开展一体化办学实践。通过整合实训资源,共建产品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和工艺技术服务平台、在企业建立教师实践基地等方式,推动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企业技术人员到学校教学,促进职业学校紧跟产业发展步伐,促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
7.推进构建专业课程新体系,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要指导、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标准和教学指导方案开发。要以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服务学生终身发展为目标,紧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指导学校加强专业建设,规范专业设置管理,更新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探索教材创新,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产业,特别是与区域产业的紧密对接。
8.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依照新的人才培养观念,指导职业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根据职业活动的内容、环境和过程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做到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着力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企业积极接受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有效途径。紧贴实际生产过程进行教学模式的改革,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深入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等生动多样的教学方式和方法。
9.推进建立和完善“双证书”制度,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积极组织开展本行业所负责的职业资格认证及行业相关专业的“双证书”实施工作试点。依据产业发展和行业企业岗位职业能力标准所涵盖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要求,指导相关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核心课程开发、技能训练和岗位职业能力认证等工作,推动职业学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在省级以上重点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点,将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推动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岗位职业能力证书。
10.推进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实现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要整合行业内职业教育资源,推进行业内中职与高职集团化办学。指导推进招生和教学模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入学方式和学习形式,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指导推动中、高职协调发展,探索中、高职课程相贯通,职业技能成果与学习成绩的互认与衔接的办学机制。指导本行业职工在职接受职业教育工作,推动企业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有计划地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满足学生在职继续学习、终身发展的需求。
四、完善机制,探索和构建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工作体系
11. 切实加强行指委能力建设。各行指委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建立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要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注重调查研究,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努力做到指导有力、到位,服务专业、有效,品牌活动特色突出,公益性自律明显,与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沟通、配合积极顺畅。要加强行指委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自身的研究、指导、服务和质量监控能力。
12. 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行业评价制度。要建立社会、行业、企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多方参与,以能力水平和贡献大小为依据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把行业规范和职业标准作为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把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意见作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逐步建立以行业企业为主导的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机制。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以及专业设置标准、国家级示范校和示范专业点建设等工作都应听取有行业的意见。
13. 健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行业指导制度和工作机制。职业学校要建立有行业企业参加的办学咨询、专业设置评议和教学指导机构。要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的实际,针对区域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专业教学标准,编写校本教材,培养培训师资,组织实施教学,使学校人才培养最大限度地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相吻合。
14.加强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之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业指导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部际联席会的作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发挥区域统筹作用,促进区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大力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在出台职业教育重大政策措施前,应主动听取和征求有关行业的意见和建议。要把行业指导情况,作为职业学校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建立检查评估、表彰奖励等激励约束机制。要建立行业指导例会制度,经常性地开展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对话交流,听取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密切联系,沟通情况,推进合作。
15. 转变职能,适应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的新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转变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要在指导思想、工作方法、机构设置等方面与时俱进。要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联系,共同做好对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有关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服务。要将应当或适宜由行业承担的工作,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交给行业承担。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制定实施引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办学的宏观政策、政府购买企业培训实训资源的政策。要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授权或委托行业组织承担的职业教育工作或活动,应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鼓励支持行业组织开展相关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探索建立评估行业指导、参与职业教育督导机制。
教育部
二〇一一年